建筑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建筑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如下:
副高级职称对学历资历的要求:
1、博士学位,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2、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本科学历,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3、后取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5、后取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6、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工作28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7、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后取中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3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满足以下业绩中不少于两条:
1、聘任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
2、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3名),并具有获奖证书。
3、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4、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
5、完成1项以上省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
6、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建设、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通过项目验收,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承担过1项(含)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产品研发、应用等项目,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并获得厅局级以上表彰奖励。
8、编制过国家、省级、市级1项(含)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
9、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验收。
10、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对不具备学历、资历条件,但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员,达到上述科研、业绩条件中三条(含)以上,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建筑业申报副高工程师相关内容:
工程师职称评审改革之后,设立了明确的职称层级,工程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需按照自己的学历对应职称评审条件进行逐级申报。
1、职称层级设置。
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设置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其中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2、评审专业范围。
机械、材料、冶金、电气、电子、信息通信、仪器仪表、能源动力、广播电视、控制工程、计算机、自动化、建设、土木、水利、测绘、化工、纺织、轻工、交通运输、林业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生物、食品、安全、质量、计量、标准化。
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副高级职称的遴选标准如下:
一、教育要求:
1、参加选拔的人员应当具有博士学位、中级职称,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参与评选的人员均为硕士毕业,具有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的人员。
3、参与评选的人员均为大学毕业,具有中级职称,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
三、参与选拔的人员在专业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具有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高级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程师资格,可申请高级工程师。
博士学位,2年以上工程师资格。可申请高级工程师。
通过职称计算机能力测试取得相应证书(程序员级及以上可免试计算机水平资格考试,对应相关省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部分省未作强制规定)。
通过职称外语考试取得相应证书(一般需要通过A级考试,根据不同省的规定,有的省只要求B级,有的省没有强制性规定)。
准备材料和文件提交评审团审核(或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高师考试)。
取得高级职称资格后,企业颁发高级工程师聘任书。
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是什么?
副高级职称评选的条件为:
一、学历要求:
1、参与评选的人员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参与评选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参与评选的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参与评选的人员在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扩展资料:
可以破格申报副高级的人员: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3、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
6、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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